2004年8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逃跑的律师
陈有西

  杭州的一个法庭上,休庭时书记员提醒律师快跑,说对方当事人可能要打律师。律师于是疾走,但还是被如狼似虎的对方当事人及其“朋友”打倒在地。这时法庭上已经没有法官,也没有法警,没有任何人保护律师。被打的律师还不愿声张,因为这对律师声望只会带来损害。
  丽水某县法庭上,一位为涉嫌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生辩护的律师在休庭时被死者家属围攻。法警尽力保护,公安也来了,对围攻者进行了训诫,律师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但随后这批人不断给律师打恐吓电话,咒他被车撞死,威胁要把他儿子杀掉。律师要求当地公安局给予凶手治安处罚,但没有下文。
  有多少律师在办案时被打?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一个律师会对此多作声张。法官被打上级法院会要求严厉查处;公安被打叫“袭警事件”,可以当场拘留凶手;检察官还没有人敢打的,因为他们控诉罪犯,罪犯家属躲他还来不及,而被害人家属又都感谢他。法庭上可能挨打的只有倒霉的律师。
  律师网上经常有人说律师是弱势群体,但没有人相信。律师多好呀,西装革履,大把赚钱,口若悬河,八面玲珑,怎么会是弱势群体?大伙都认为网上的东西是无病呻吟而已。律师者,法律之师也,斯文行业,高级白领,社会高收入一族,怎么会是无助的弱者?否则,为何每年都有十多万人去考律师?
  一个行业的困境,只有这个行业的人自己知道。其实律师在我国现在的环境下确实是个非常糟糕的职业。除为了扩张律师的知名度而作的大量报喜不报忧的报道引起的误导外,律师职业群体真实的生存环境并不好。以大家公认的高收入而言,其实是一种误解。长年没有一个自有案源的律师不在少数,他们干着别的律师不愿干的事,收很低的费。他们没有基本工资,完全自生自灭,而他们要交的协会管理费、税费,又是所有个人税中最高的。以政治地位而言,现在律师同司法局一步步脱钩,由律师协会自我管理了。一群没有任何靠山的社会法律人,又自诩要匡扶正义,扶持弱小,为天下鸣不平讨公道。没有金钢钻又要揽瓷器活,这尴尬活怎么做?
  有些在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对律师业存在着一种误解和偏见。除了对律师高收入的误解外,对律师所受的甘苦的不了解是主要的原因。他们只看到律师表现给人看的成功的一面,看到律师赚钱很容易,看不到在当前的法制环境下一个律师要独占一席之地的艰辛。律师都会说自己很成功,否则他会恶性循环更没有案源。其实,律师生存的危机感、竞争的激烈、人际关系的复杂、执业的风险是一直存在的。除了被对方当事人打骂围攻,来自自己委托人的不满和投诉,也很多。其实,有的当事人期望值过高,把律师理解为收钱就必须为他们打赢官司。从法院角度说,现在法官出问题,一般都有律师陪绑,于是法院理直气壮地说是律师腐蚀法官,拉人下水,律师害了法官。“控辩平衡”的司法理念,在一些地方还是天方夜谭。一个法治的国家,不能没有律师。
  一个法治的社会,律师的地位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还是应多给律师一些宽容,让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地逐步成长,不要苛求他们。对于当事人和群众,不光是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还要提高他们作为一个成熟国民的人文意识。你把对方的律师打跑了,所有律师都成了没有棱角的绵羊,你还能找到好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吗?